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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马店农业品牌培育方案出台,到2022年创建5个省级以上农业区域公用品牌

  • 2019年08月05日 03时
  • 大河财立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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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2022年,创建西平小麦、平舆白芝麻等省级以上农业区域公用品牌5个;培育一加一、十三香等价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品牌10个;培育老查记馒头、正道小磨香油等产品品牌30个以上……7月30日,驻马店市政府网站印发《驻马店市农业品牌培育实施方案》,提出了上述农业品牌培育目标。同时,驻马店还成立了农业品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。

如何推进农业品牌建设?驻马店出台了这些新举措和任务。

培育品牌建设主体。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,年均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。到2022年,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00家;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50家;创建示范家庭农场200家。

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。到2022年,全市建设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40个以上,国家和省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(项目)50个以上。

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。每年制定并发布农业地方标准10项以上,编写印发符合农业生产实际、群众欢迎、简便易行的操作规程10项以上。

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。制定《驻马店市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管理办法》、《驻马店市知名农业品牌评价办法》,按年度开展市级知名农业品牌评选活动,根据评选结果建立并发布《驻马店市知名农业品牌目录》。对入选目录的品牌实行动态管理,严格执行进入和退出制度。2019年12月底前发布我市农业品牌评价标准及办法;从2020年开始,每年第二季度开展农业品牌目录的评选和发布工作。

鼓励支持企业在省内外城市建立农业品牌展销中心,组织驻马店市知名农业品牌整体打包进入,打造驻马店农业品牌旗舰店等。

方案同时提出了落实扶持政策。方案指出,整合现有涉农资金,加大财政投入力度,支持农业品牌规划、培育、营销、宣传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;开展农业品牌建设培训行动,向各类主体普及推广农业品牌培育、创建、保护知识;鼓励金融机构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、专利权等质押贷款,拓宽企业融资渠道;鼓励扶持出口农产品在境外商标注册,全面落实品牌农产品生产、出口等税收优惠政策;扩大农业品牌在质量奖评比中所占比例,鼓励农业品牌创建各级质量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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