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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临夏凯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性 资产公开招租公告

  • 2025年12月24日 05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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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州财政局(国资委)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》(临州财企〔2023〕21号)文件精神,我公司现就临夏市瓦窑村尕庄116号州农机化技术推广站、临夏市堡子村173号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、临夏市东校场前点78号临夏州植保植检站临街铺面及临夏市前河沿东路东方丽景小区4栋1单元503室房屋进行公开招租,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报名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租资产基本情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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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承租条件

1.意向承租人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(需提供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企业征信报告)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(需提供身份证、个人征信报告)。

2.经营范围需符合临夏市城市管理、市场监管、消防、环保等相关规定,禁止从事易燃易爆、高污染、涉黄涉赌、无证经营、噪音/油烟扰民类经营项目。

3.承诺不得擅自改变商铺主体结构与规划用途,不得转租、转借商铺,如需装修改造需提前向我公司提交书面方案并获批准。

4.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、无商业失信行为(以征信报告及相关公示信息为准)。

三、租赁相关事项

1.租赁期限拟定1年,铺面租赁期限拟定202611日起至20261231日止

2.租赁期满后,承租人若有意续租,需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书面提出申请,双方重新协商租赁条件并签订新合同,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。

3.租金底价:以我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为结果,确定合同定价(若一家报价,以价为主;多家报价,以竞价为主,价高者得)。

4.租赁保证金:签订合同时需缴纳相当于3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,租赁期满无违约、设施无损坏且结清所有费用后,无息退还保证金。

5.费用承担:租赁期内铺面水电费、物业费、取暖费、卫生费及经营相关税费(包含且不限于以上费用)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。

6.出租方式:进行公开招租,若合格意向承租人仅1家,直接协商签订租赁合同;若多家报名,由我公司结合报价、经营方案、资质信誉等综合评审,择优选定承租人。

四、报名事项

1.报名时间: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18:00时截止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。

2.报名地址:采取网上报名方式,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(邮箱号:1512127059@qq.com)。

3.报名材料(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,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/自然人签字)。

4.企业承租人:营业执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企业征信报告、拟经营方案(含经营范围、装修规划、经营周期等)。

5.自然人承租人:身份证、个人征信报告、拟经营方案。

6.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第三方委托。

7.报名审核:我公司将在报名截止后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有关事项通知(如:未通过或通过评审和竞价事项)。

五、评审与签约

1.评审时间:2025年12月31日(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)。

2.签约要求:被选承租人需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,我公司将重新选定承租人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1.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承租,承租人不得将铺面用于违法违规经营活动。

2.意向承租人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若提供虚假材料,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中选资格。

3.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我公司负责解释;如有调整,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布。

联系电话:18794521010

联系人:赵先生

 

 

 

临夏凯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

2025年12月24日

报名表(1)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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